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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taipei 先锋计划

***送件截止日期延长至10月9日,10月17日公布结果! (103年9月22日修正)

2014年7月份台北市政府与ICANN签订「.taipei」授权契约,未来台北市政府可受理域名注册,在保护商标权人应有权益前提下,拟结合「.taipei」与本市具关联性网站、服务、产品等,优先启用域名,共同推广营销在地特色、文化及产业。

壹、 活动目标:
一、 为「.taipei」初期上路时寻找具本市特色或知名的企业、民间团体、部落客、社群组织或慈善机构支持「.taipei」。
二、 在不违反ICANN日出期(Sunrise)商标保护原则下,透过本计划先锋合作对象取得优先注册域名机会。

贰、 活动办法:
一、参加资格:参加人得为个人、团体、财团法人或公司,于台北市或新北市有住所或营业处所;或网站、服务、产品等与台北具关联性。
二、办理期程:2014年8月21日开始受理送件,参加人须填写申请书,9月23日截止。
三、参加人须提出拟注册域名,为避免域名冲突至无法使用拟注册域名,参加人须另提出2至5个候补域名。
四、本计划先锋合作对象最多不超过100位,若参加案件超过100件,本局将依评选条件选出优胜先锋合作对象。
五、先锋合作对象须签订合作意向书,若有商标或品牌,须于9月30日前提供图样档案(电子文件)。
六、先锋合作对象将享有自注册日起2年免注册费优惠。

参、 评选条件
以下列条件及权重评选先锋合作对象。
一、关联性:名称、品牌、产品、服务或活动与台北具高度关联性(40%)。
二、参加人之网站拟改设定「.taipei」为其官方网址之时间(25%)。
三、规划「.taipei」新网域用于相关文宣物(例:名片、型录等)露出及积极倡导(35%)。

肆、 域名命名规则
一、域名若为中文,最少为一个中文字,正简体皆可,连字符-符号不可以出现在第1、第3、第4或最后一个位置。
二、域名若为英数字,最少3个最多63字符,连字符-符号不可以出现在第1、第3、第4或最后一个位置。
三、域名必须与先锋合作对象之名称、品牌、产品、服务或活动具关联性。
四、域名不得为ICANN或「.taipei」保留字或违反善良风俗字词。
五、台北市政府信息局保留最终核可域名之权利。

伍、 注意事项
一、域名与他人商标相同:
(一) 若域名与商标数据交换中心(TMCH)中之登录商标一致,先锋合作对象将收到TMCH发出之商标通知(Trademark Claim Notice)。
(二) 商标权人有权依「统一快速暂停系统」 (Uniform Rapid Suspension System) 或「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」(Uniform Dispute Resolution Policy) 程序请求暂停域名之使用或转让域名之救济。
二、先锋合作对象提供数据事后发现不实、未办理应办事项或承诺事项,本局有权取消其优先注册资格,追缴注册费用。

数据更新:2014-11-04发布日期:2014-11-04